摘要
刑罚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刑罚的轻缓化,而罚金刑在刑罚体系中发挥中心刑的作用是达到刑罚轻缓化的主要途径。我国1997年刑法史无前例地扩大了罚金刑的适用范围,提高了罚金刑的适用率,这是符合世界刑罚轻缓化的发展趋势的,但同时也陷入了罚金刑执行难的尴尬境地。以往学者们对罚金刑执行难的原因和解决对策论述很多,但罚金刑的执行难问题至今仍未有多大改观。文章通过分析以往的统计资料,试图从必并制为主的罚金刑适用方式入手,对罚金执行难问题的原因进行探讨,以求找出罚金刑执行难的主要原因。
出处
《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年第S1期73-77,共5页
Journal of Sichu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 Engineering(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