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对涉案的赃款赃物应当予以追缴、没收或返还被害人。但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潜逃等原因导致刑事诉讼无法进行时,对涉案的赃款赃物如何处理,立法上存在空白,在司法实践中不利于对犯罪行为的有效打击。在此种情形下,应建立与刑事程序相分离的民事追缴制度,可由检察机关代表社会公共利益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来解决刑事案件涉案财物的归属权问题,从而有利于及时维护国家及公民财产的安全,有效打击犯罪分子的侥幸心理。
出处
《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年第S1期96-101,共6页
Journal of Sichu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 Engineering(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