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策划建议南宁市新青年素质教育拓展训练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以"新青年"为母商标,开办培训学校,使用"八桂"作为子商标,在广西区域内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八桂小作家"、"八桂小记者"、"八桂小画家"、"八桂小舞蹈家"、"八桂小歌唱家"等系列课外教育培训;并制定了项目开发规划和具体操作步骤,分析了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提出了实施项目的保障措施。
出处
《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9年第S2期43-44,共2页
Journal of Guangx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