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交通肇事罪有关逃逸行为的认定一直存在诸多争议,本文从逃逸行为在交通肇事罪中犯罪构成的不确定性和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认定的不确定性两个方面对现有刑法中对交通肇事逃逸行为认定的不确定性进行论述,分析了立法上存在的矛盾,提出了交通肇事逃逸罪刑独立化的建议。同时对交通肇事罪基本法定刑与加罪法定刑的设立也予以了阐述。最后予以总结,认为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犯罪独立化,有利于解决交通肇事罪的认定中的诸多争议,也对司法实践有推动作用。
出处
《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S1期22-24,共3页
Journal of Shanxi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