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认制度是我国民事证据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制度。长期以来我国民事诉讼法并没有对民事自认制度进行明确的规定,这使我国司法实务中形成了一段空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对自认制度进行的明确规定,标志着我国自认制度的一大进步。然而自认制度有其丰富的内涵,自认的主体要件、效力、适用范围及限制需要去思考探索。
出处
《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S1期197-199,共3页
JOURNAL OF GUANGXI MINZU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