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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末“无夫奸”是否为罪的论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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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分析法律与道德的关系角度,应当严格区分法律与道德,而不应当用法律去维护和推进道德。在清末修律中,法理派删除“无夫奸”罪名的主张是顺应历史潮流的,是符合法律的进化的;而在现代社会,设立“无夫奸”一类的罪名则无疑是历史的倒退。
作者 周峰
机构地区 苏州大学法学院
出处 《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S1期200-202,共3页 JOURNAL OF GUANGXI MINZU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ED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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