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17-1928年间,阎锡山领导了一场具有广泛政治和社会意义的村政改革和村治建设运动,史称“山西村治”。这一运动前后分为国家提倡和村民自办两个阶段。在此期间,山西各地农村建立起了各种村自治组织和制度。“山西村治”具有将国家行政与乡村自治进行整合的基本特点。它坚持了具有高效动员力的中国传统强势行政,首次创设了区乡一级国家行政和具有自治与“官治”双重性质的行政村,同时也存在着各种制度缺陷和因受宏观社会环境限制而产生的缺陷。
出处
《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4年第S3期1-7,共7页
Journal of Capital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