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诗经》之赋、比、兴 ,历来解义分歧。宋人李仲蒙以“叙物以言情”、“索物以托情”、“触物以起情”说赋、比、兴。“情”、“物”二字统贯 ,通过“情”与“物”双方的不同结合关系构成艺术形象 ,抒发诗人情志 ,从美学和文学意义上揭示了《诗经》情物交感。
出处
《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1年第S1期254-257,共4页
Journal of Shaanxi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