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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残损人民币销毁再抽查的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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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残损人民币销毁管理办法》,再抽查:是指在残损人民币销毁前,对已按规定比例和要求复点、抽查(自查)的待销毁残损人民币进行的再次抽样检查。再抽查由销毁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再抽查比例必须严格按总行规定执行。再抽查现场的监督人员为销毁专职督查员,销毁专职督查员对残损人民币再抽查全过程实行监督、检查。对待销毁的残损人民币必须经过再抽查确认,准确无误后才能运送销毁现场。
出处 《黑龙江金融》 2013年第11期15-17,共3页 Heilongjiang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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