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卫生部核事故医学应急中心, 部机关各司局:为适应当前我国核和辐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新形势, 进一步完善核和辐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体制和机制, 加强核和辐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能力建设, 规范指导各地、各有关单位切实做好核和辐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工作, 现就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报》
2009年第12期10-11,共2页
Gazette of the Ministry of Health of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