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西方诗学均有着丰富的有关文本的理论。二者对文本的认识也是从对要素的观照入手的。中国古代诗学认为,文本由言、象、意、道四大要素构成,并呈现着言→象→意→道的逻辑关系;西方古代诗学受亚里士多德悲剧六成分说的影响,特别强调情节和性格对文本的构成作用,并因前者的积淀和发展形成了后来的叙事学理论,由后者形成了典型理论。在文本的结构层次面上,中国古代诗学受“天人合一”、“物我两忘”观念的影响,形成了文本的有机整体论;西方诗学受主客体对立的哲学观的影响,多主张非有机的整体论。在文本的价值和意义层面上,中国古代诗学更为流行“文由心生”的作者决定论和“意在言外”的读者决定论;西方传统诗学则流行读者决定论和社会决定论,只是到了20世纪,西方诗学中的文本地位才发生了重大文化,即文本不再是社会、读者和作者的派生物,而是自足和独立的存在。相比之下,20世纪的中国诗学则缺少原创性,近乎“失语”。
出处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9年第3期48-56,共9页
Journal of Zhengzhou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