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两汉至隋唐墓中,常见一种有提梁的伏虎形器和一种有提梁的圆体形器,考古报告通称之为“虎子”,认为是男性用的溺器。对后一种“虎子”的定性,大家无异议,但对前一种“虎子”,则存在不同看法。有人认为伏虎形器常与饮食器同出,应是水器、酒器或食器、茶具;也有人认为“虎子”因器形不同,用途亦异,有提梁的伏虎形器是水器或酒器,有提梁的圆体形器才是溺器。50年代时,文物考古刊物上曾为这个问题发生过一场辩论,然因此物难登“大雅之堂”,又不合时宜,几篇文章过后便沉寂下去了。70年代以来。
出处
《文物》
CSSCI
北大核心
1999年第5期55-60,共6页
Cultural Rel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