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代中国社会的利益纠纷不断聚集、价值冲突不断明显 ,合理解决这些问题是当代中国法律必须面对的重大课题。马克思主义法学对法律价值准则的筛选和评价 ,应从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要求出发。所以当代中国法律的价值评价标准应是小平同志南巡讲话中提出的“三个有利于”标准。用此价值评价标准来解析当代中国社会关于个人与社会、稳定与发展、公平与效率三对主要价值矛盾 ,其结论应是 :在个人与社会之间 ,要大力提高个人的主体地位 ,并防止个人主义的蔓延 ;在稳定与发展之间 ,要以发展为主 ,以稳定为保护 ;在公平与效率之间 ,要以效率为首选价值目标 ,以过程公平为效率的前提和基础 。
出处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9年第6期47-51,共5页
Journal of Anhu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