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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当代中国社会法律的价值基础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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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代中国社会的利益纠纷不断聚集、价值冲突不断明显 ,合理解决这些问题是当代中国法律必须面对的重大课题。马克思主义法学对法律价值准则的筛选和评价 ,应从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要求出发。所以当代中国法律的价值评价标准应是小平同志南巡讲话中提出的“三个有利于”标准。用此价值评价标准来解析当代中国社会关于个人与社会、稳定与发展、公平与效率三对主要价值矛盾 ,其结论应是 :在个人与社会之间 ,要大力提高个人的主体地位 ,并防止个人主义的蔓延 ;在稳定与发展之间 ,要以发展为主 ,以稳定为保护 ;在公平与效率之间 ,要以效率为首选价值目标 ,以过程公平为效率的前提和基础 。
作者 强昌文
机构地区 安徽大学法学院
出处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9年第6期47-51,共5页 Journal of Anhu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3

  • 1(美)霍伊(Hoy,CalvinM.)著,刘锋.自由主义政治哲学[M]三联书店,1992.
  • 2(德)韦 伯(Weber,M.)著,于 晓,陈维纲.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M]三联书店,1987.
  • 3[法]勒帕日 著,李燕生.美国新自由主义经济学[M]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

同被引文献19

引证文献3

二级引证文献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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