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凭实绩用干部”,是党的十五大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提出的选拔任用干部的一条基本原则,是新的历史条件下科学考察、准确评价和正确选拔干部的一条行之有效的途径,它在很大程度上使干部的德才标准找到了新的载体和尺度。同时,也使“说行就行,不行也行;说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的用人弊端得到有效遏制。但是有的地方在执行这一原则时,却产生了偏差,把“凭实绩”引入了误区,给改革开放事业带来损失。正确认识和把握“凭实绩用干部”的基本原则,克服和防止思想上、实践中出现的种种偏差和失误,对于进一步深化干部制度改革,建设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