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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征管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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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1980年第一次公布实施个人所得税法,1986年和1987年又相继开征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和个人收入调节税,形成了在调节个人收入方面三个法律、法规并存的格局。1994年起,将上述三个税种合并,统一施行新的个人所得税法。 一、个人所得税的调节作用及其重要意义 个人所得税是一种直接税,它最大的特点就是通过征税直接、有效、迅速地改变社会成员收入分配的格局,从而调节贫富差距、调节个人收入的流向,平衡消费基金和建设基金的比例,达到促进社会公平、稳定发展的目的。这也是个人所得税所独具的、其他税种不能替代的调节作用。其重要意义有二:其一,重要的财政经济意义。个人所得税是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者 杨国玉
机构地区 四川省地税局
出处 《中共四川省委省级机关党校学报》 1999年第2期73-7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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