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民法中的取得时效制度
出处
《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9年第4期64-66,共3页
Journal of North China Electric Power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
1张严方.建构中国的善意取得制度[J].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1(4):30-33.
-
2方晓宇.时效取得制度比较研究[J].时代金融,2011(10Z):37-38. 被引量:1
-
3阎晓磊.罗马法上取得时效制度的研究[J].太原科技,2008(7):32-33. 被引量:2
-
4王爱贤,刘成伟.谈谈中国的善意取得制度的建构[J].政法论丛,2002(2):29-31. 被引量:3
-
5洪天豪.论物权法占有之无权占有[J].法制与社会(旬刊),2014,0(29):15-16.
-
6章礼强.取得时效论略[J].池州学院学报,1999,19(1):79-81.
-
7李伟.德国法上的无权处分——兼议物权行为理论下的交易安全[J].德国研究,2003,18(3):34-40. 被引量:2
-
8郭志明.试析《物权法》占有之无权占有[J].职工法律天地(下),2015,0(2):1-1.
-
9全永波.论我国民法对占有制度的发展与完善[J].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2,21(5):77-81.
-
10王爱琳.浅议民法上善意第三人之法律保护[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2):4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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