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有资产经营具有“非自体性”特征 ,从这一特征出发 ,国有资产在市场经济下经营运行必须实现“四个转化” ,建立“三分开、四主体”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框架。首先要对“统一所有者主体”进行实在化形象定位 ;在限定对国有经营性质资产实施监管职责的前提下 ,建立全国性专职化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和机构依然是必要的 ;进行资产经营授权 ,塑造国有资本经营主体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突破口” ,其形式应当多样化。
出处
《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2000年第6期55-60,共6页
Journal of China National School of Administ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