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企业购并中的分期付款方式是:首先估算出被购企业的总价值,在此基础上,考虑目标企业的风险,确定一初始支付额,余下部分按被购企业的未来业绩支付。这样,购买方企业的未来给付额以被购企业已经证实的业绩为依据,在很大程度上避免“给付过多”的风险;而被购企业的股东也可以有机会以实际业绩来证明公司的价值。分期付款方式虽有这样的优点,但也存在着实际经营业绩难以客观准确评价、不恰当的会计政策和短期行为的出现等缺陷。因此,购买方企业应尽可能以换股方式进行购并,严密界定经营业绩的计量标准。
出处
《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1999年第1期54-57,共4页
Journal of Xiamen University(A Bimonthly for Studies in Arts &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