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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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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预算外资金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为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依据国际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而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各种财政性资金。其范围包括: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和附加收入;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计划(物价)部门审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国务院以及财政部审批建立的基金、附加收入;主管部门从所属单位集中的上缴资金;用于乡镇政府开支的乡自筹和乡统筹资金;其他未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性资金。改革开放以来,我省预算外资金规模不断扩大,至1997年,收入已达229亿元,相当于我省当年地方财政收入的42%,已成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财力保证。因而,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增强政府调控能力,防止并消除腐败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当前预算外资金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违规收费。1996年开展的预算外资金大检查中,全省共查出违规收费14657万元,其中越权自立项目收费7954万元;扩大征收范围收费2495万元;提高征收标准收费1707万元;已取消的项目继续收费770万元,其他违规收费1173万元。
作者 叶桂光
机构地区 广东省财政厅
出处 《广东行政学院学报》 1999年第3期78-79,共2页 Journal of Guangdong Institute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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