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事代理制度的建立和推行,既是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是深化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迫切需要。自1995年12月国家人事部宋德福部长提出推行人事代理制度至今已有两年多时间,尽管许多人事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就其现状来看仍不尽人意,因此,有必要对推行人事代理制度的重要意义及其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 一、人事代理制度的含义和作用 人事代理制度是指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改革政策法规要求,接受用人单位或个人委托,代理其机关的人事业务,代理双方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对人事代理的具体内容做出明确规定,并严格按合同提供人事服务和实行管理的制度。简单地说,就是把单位人变成社会人,实现人事关系管理与人员使用分离,即单位管用人。
出处
《广东行政学院学报》
1999年第2期73-75,共3页
Journal of Guangdong Institute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