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我国实行的是以流转税和所得税并重的双主体,其他税种配合发挥作用的税制结构。在实践中仍存在不足,中央税税种较少,对个别税种过分依赖,个人所得税和消费税比重过低,一些重要税种缺失。应该适当增加中央税的税种和比重,改革和完善个人所得税,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完善消费税结构,开征证券交易税。
出处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1999年第S4期48-50,共3页
Journal of Southwest Minzu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