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恢复民事诉讼收费近20年。讼费征收规则的制定、解释和实施成为法院的一统天下,财产案件照“诉讼标的”收费成为一个不可质疑的定律。本文通过研究转型时期讼费征收制度的现状,探求其来龙去脉,揭示一些内在的紧张关系,诸如:讼费征收和诉权保障、诉讼成本和诉讼效益、国家和当事人分担司法费用的合理限度、外来的“诉讼标的”模式和本国法律对创造性思维的需求等。作者的意图是以一个具体制度为话题,引申出法律方法。
出处
《中国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9年第3期130-153,共24页
Social Sciences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