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伴随我国经济运行方式由计划经济体制转向市场经济体制,社会结构也由过去的总体性社会转向市民社会。社会结构质的转变必然带来社会异质性、流动性的增强,也必然引起冲突的量、质、功能和性质的新变化。但是,我们关于社会冲突的观念仍停留在总体性社会的传统思维框架下,相对于急剧的社会转型还显得十分陈旧和落后。对社会冲突应从量和质这两个维度入手,才能得出相对正确的结论。防止社会离心力的增强、促进社会的整合和团结。
出处
《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9年第1期37-40,77,共5页
Journal of Nanjing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