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的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而复杂的变化,经济领域和社会生活中的矛盾层出不穷,因多种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急剧增多,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从性质上看,群体性事件仍是属于人民利益根本一致基础上的非对抗性的社会矛盾。它与由敌我矛盾导致的动乱、暴乱、骚乱,无论是从事件目的、矛头指向、影响方面,还是从主要参与者的身份、聚集方式、规模大小等方面都有本质的区别。但由于它的多发性、群体性、偶发性、盲目性等特点,对社会稳定的影响却是不可忽视的。实践证明,群体性事件会严重影响安定团结,造成经济损失,损害政府威信,它较之其它社会问题对社会稳定的影响更直接、更广泛、也更深刻。对群体性治安事件产生及其预防从理论上进行探索,实践上进行总结,对于各级党委、政府正确处理新时期的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出处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
1999年第3期27-31,共5页
Journal of Zhejiang Provincial Party Scho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