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Ⅰ 长期以来,我国一直是个政策社会,就是依靠政策来治理国家。今天我们要实行依法治国,这是治国方略的根本转变。为什么要实行这个转变,要以法律来取代政策呢?这就需要我们对法律与政策的关系,特别是政策对法制建设造成的消极影响有清醒的认识。只有这样,在实行依法治国过程中,我们才会努力超越政策这一障碍,实现从依靠政策到真正依靠法律的转变。本文的论述并不否认政策在治理国家中曾发挥的重要的、积极的作用、并仍将发挥重要作用。但就法律与政策关系而言,政策对法制建设造成的消极影响是巨大的、不可否定的。
出处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9年第2期7-12,共6页
Peking University Law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