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律移植,按照英国著名法律史学者阿兰·沃森的说法,即一条法规,或者一种法律制度自一国向另一国,自一族向另一族的迁移。移植涉及两个方面,即移出和植入。就移出而言,法律移植即为法律的输出、传播。就植入而言,法律移植是引进、吸收。两者共同构成一个“迁移”的过程。法律的输出和传播主要依赖军事扩张或法律文化本身的优越性,有时二者兼而有之。中外法律史上法律的输出和传播不乏其例,它是形成法系的必经过程。笔者这里所言法律移植则偏重于接受国对国外法的引进、吸收。所谓引进是指基于法制建设的需要进行某领域的立法时本国传统法律文化中该领域立法经验缺乏或落后。
出处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9年第2期13-16,共4页
Peking University Law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