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组合同化"是传统词义引申理论所不能涵盖的词义衍生现象。这种词义衍生源自词语的组合关系。"组合同化"与"聚合同化"在同化的条件、同化源存在的范围、同化的结果等方面都不相同。组合同化是有方向的,制约同化方向的是组合体中两要素的语义地位。组合同化的深层原因是上古汉语同义连用在双音节组合中的强势地位。组合体中语义同化的实现是有过程的,有些语义同化在过程中中断,只在语言中留下了它的未实现形态。
出处
《中国语文》
CSSCI
北大核心
1999年第2期129-136,共8页
Studies of the Chinese Langu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