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等生产要素必然要参与分配,纯粹形态的按劳分配是不存在的,因此必须对按劳分配的主体、对象、尺度重新进行确定,并重新建立收入分配机制。现阶段按劳分配的主体是企业,不存在两个主体和二次分配;由于存在按劳动力价值分配,按劳分配的对象只能限定为劳动者的部分收入,而不是全部经济收入;按劳分配的尺度是劳动效益,即劳动者的劳动投入对企业生产利润所产生的效益,与此相适应,要更好地贯彻按劳分配,国有企业必须建立“自主分配、双紧挂钩”
出处
《中州学刊》
CSSCI
1999年第3期47-49,共3页
Academic Journal of Zhongzh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