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思维方式的实质是“实践辩证理性”,基于这一思维方式来研究哲学问题,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要求。对否定之否定规律的探讨也应如此。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否定之否定原理,并非在经验意义上、在任意维度上确立起来的,而是在“实践辩证理性”的思维方式中,获得哲学辩证论的学理分工与定位的。作者认为,否定之否定原理与“实践辩证理性”的整体观密切相关,正是宏观的哲学视野使得哲学辩证论有必要从事物发展相对完整的全过程中去理解和把握其总体趋势与基本道路。文章在明确了否定之否定原理的研究对象之后,还对否定之否定的动力、内容、形式与特点等理论问题作出了一以贯之的阐释。文章对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基本矛盾与非基本矛盾、基本阶段与“自然阶段”、基本形态与非基本形态等作出了明确的划界,从而,在否定之否定问题上,把客观辩证法、主观辩证法、实践辩证法在“实践辩证理性”
出处
《浙江社会科学》
CSSCI
1999年第3期110-114,共5页
Zhejiang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