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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甘肃民族地区县域经济看所有制结构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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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从甘肃民族地区县域经济发展的主要特点入手,探讨了民族地区县域经济所有制结构的改革。文章指出,针对少数民族地区不同的生产力水平,县域范围的所有制结构应选择不同的模式:生产力水平较高的地方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生产力水平较低的地方,农牧业实行土地和草原集体所有,家庭长期承包经营,而以商业、服务业为主的第三产业以非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为此,须按党的十五大精神,深化企业改革,改革和完善农牧业所有制,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全面清理和规范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落实扩大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权和行政权,研究建立民族经济特区。
机构地区 兰州大学经济系
出处 《民族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9年第3期11-21,共11页 Ethno-National Stud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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