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版权作品在计算机网络上的传输将会成为重要的作品使用方式。版权制度一直随着传播技术和传播方式的发展而发展,按照传播方式的不同分成出版发行权、广播权、有线传播权等不同的权利。然而支持网络传输的数字技术正在把各种作品使用、传播方式融合在一起。这说明,随着传播方式的融合,调整传播的权利也必须朝着融合的方向发展。因此网络传输不仅仅是又一种传播方式的崛起,而且打破了原有的传播格局,如何将网络传输纳入版权保持体系,是版权制度遇到的空前挑战。
出处
《中国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8年第3期99-107,共9页
China Legal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