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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维汉与王实味冤案的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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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王实味冤案发生于1942年的延安中央研究院。李维汉当时是该院的实际负责人,领导了该院整风运动主要阶段的工作。1942年9月当李维汉离开中央研究院之后,由于康生插手,1942年底下令将王实味逮捕,1946年被定为“反革命托派奸细分子”,并于1947年3...
作者 高曙东
机构地区 安徽省委统战部
出处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1998年第11期39-40,共2页 Journal of The Central Institute of Social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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