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宗教问题日益国际化,民族的、宗教的问题成为引发国内外政治冲突、社会动乱的主要根源。这种变化引起了我国执政党及其政府的高度重视。对此,宗教管理部门相继出台了关于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宗教教职人员管理等一系列法规和措施。这些措施对我国各级地方政府处理社会宗教问题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囿于历史上政教合一制度和现实全民信教的影响,藏传佛教寺院以及僧员的管理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并成为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根源。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域中,政府应创新藏传佛教寺院管理方式,以促进寺院及其僧侣队伍的良性发展,使之成为藏区社会和谐与稳定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