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别居,又称分居或分食分床制,是外国亲属法(或婚姻家庭法)中的一项制度,即依法解除夫妻同居义务,但仍保持其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别居制度源于宗教教规,是禁止离婚的产物。国外许多国家的现行立法中仍然有别居制度,并赋予其新的内容。现行法制的别居制度与教会法的别居制度已迥然不同。我国婚姻法没有规定别居制度,但现实生活中别居现象客观存在。有关别居制度的民事立法及理论研讨在我国大陆尚属空白。作者撰写本文,旨在抛砖引玉,为完善我国婚姻家庭立法奠定理论基础。
出处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1998年第5期84-89,共6页
The Jur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