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创始人所理解的意识,从本质上说是指使主客体能达到统一的大脑运作,它不仅包括对外部客观过程和主体内部过程的反映,而且包括根据主体内部肉体与精神过程产生的要求对反映外部过程所得结果的改造。意识的能动性,即意识对人为的外部物质过程(主体实践及其结果)的合目的的决定性,这种决定性实际上是意识所传递的特定外部过程自身运动规律对于其发展的自我规定性。它最集中地表现为科技意识对人类社会生产活动及其发展的决定性作用。“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观点即深刻地表述了科技意识的这种巨大的能动性质与作用力。
出处
《中国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8年第3期41-48,共8页
Social Sciences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