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历史唯物主义研究对象,作为一个热门话题几经争论。林林总总的观点,提出的角度各异,而内容上大致可归结为三大类:一类皈依传统的提法,即关于社会发展一般规律的科学;一类标新立异,界定为关于人的活动的学说;第三类则是前两类的兼容并蓄,合二为一。毛泽东指出:“科学研究的区分,就是根据科学对象所具有的特殊的矛盾性。因此,对于某一现象的领域所特有的某一种矛盾的研究,就构成某一门科学的对象。”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对象,应是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是辩证唯物主义在社会领域中的推广和运用。这一提法与前面所提第一类提法本质上是一致的,只是强调的侧面不同。本文旨在展示此提法的特点,以下拟分三个部分进行论述。
出处
《泉州师范学院学报》
1998年第S2期28-30,共3页
Journal of Quanzhou Normal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