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前,阿拉伯国泰民安,在夏莫城有一位君王,称号为拉布拉萨尔三世,他有一口金黄色的美髯,修长过胸,洋洋洒洒,由此,他得到了金胡子这个雅号。他对这口胡子,护理得无微不至,甚至在夜晚睡觉的时候,也要用一个丝绸的口袋把它套在里面。早晨,只让女理发师用她那精巧的手去梳理,因为男理发师总是用剃刀与剪子,女理发师则不同,她们只用梳子、卷子、喷子之类的东西,从不会损伤主人的半根毫毛。
出处
《当代外国文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8年第1期124-127,共4页
Contemporary Foreign Literat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