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创作中常常会出现破体为文的现象。考察其原因是文体自身发展、社会诸因素影响、创作主体活动三者合力的作用。从文体自身规范出发,可将破体为文的方式归为以下三种情况:(1)文体内部支配性规范移位;(2)一种文学体裁借用他种文学体裁的结构要素进行创作;(3)文学文体与非文学文体进行杂交。破体为文不可刻意为之。
出处
《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1998年第2期115-119,共5页
Journal of Shaanxi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