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隋朝平陈后,普遍更改南方地方行政建制,大批任命北方官员,强制推行北方社会制度,激成南方地方豪族领导的广泛的反隋斗争。这一反抗被镇压后,隋朝也以此为契机,转而采取以怀柔为主的方针,在维护国家统一和政治服从的前提下,允许南方社会在一定程度上保持其原有形态,容忍多样性社会的存在。
出处
《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1998年第2期28-34,共7页
Journal of Xiamen University(A Bimonthly for Studies in Arts &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