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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加强和改进企业的财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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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会计法》规定了各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应是作为财务监督的主要部分──会计监督的主体,规定了各单位有义务接受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财政、审计和税务等的监督。但是,每年一次的财务大检查出来的企业违纪金额呈递增趋势,有法不依。
作者 赵素芳
机构地区 成都热电厂
出处 《中共四川省委省级机关党校学报》 1998年第1期34-37,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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