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8年1月1日起执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第一章第二条规定“本准则适用于各级各类国有事业单位.”第二章第十六条规定“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经营性收支业务核算可采用权则发生制.”第三章第二十三条规定“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实际发生额记帐.”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106号科目应收帐款”的会计核算方法没有完全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核算,加强事业单位的应收帐款管理,完善事业单位的应收帐款会计核算,提高事业单位的资金效益.
出处
《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8年第3期79-81,共3页
Journal of Sichu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 Engineering(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