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诉讼价值是受制于行政诉讼本质的诉讼作用。我国行政诉讼的本质是社会主义。是人民当家作主。我国行政诉讼的价值就是在这个本质的基础上产生的,由这个本质决定并反映这个本质。它的体现,概括讲,就是体现国家法治的行政诉讼耕度和诉讼活动中,所呈现出的效益、秩序、公正和自由。反过来讲,效益、程序、公正和自由,也就是行政诉讼价值的构成。对此,本文都有较详细的论述。
出处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1998年第2期87-98,共12页
Tribune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