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没有任何国家注意别国的岁入法"已成为各国处理外国公法适用的至理名言。具有公法性质的外汇管制法在性质上并不全然等同于"岁入法"(Revenue Law),对于它的域外效力各国也不全然予以否定。文章通过相关判例的研究,得出在国际私法规则下外汇管制法域外效力的几个结论;并从理论上提出在当今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各国应本着平等互利的精神。依照国际礼让原则,承认别国外汇管制法的域外效力的主张。
出处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1998年第2期111-117,共7页
Tribune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