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行政程序法的发展是社会调节市场经济和政府角色之间矛盾的产物,是调节政府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矛盾的产物,也是政府解决实现社会公正目标与自身效率目标之间矛盾的产物。中国行政程序法典化是中国行政法稳步走向成熟的标志,但目前存在着诸多困难,尤其是理论研究方面明显落后于实际需要。为此,要从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的高度去认识行政程序法典化的必要性,借鉴国外立法经验,加强对行政程序法典化立法理论(包括立法目标模式和基本原则)的研究,在取得阶段性立法成果基础上再创制一部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典。在这一过程中,必须体现实事求是。
出处
《南京社会科学》
CSSCI
1998年第9期55-62,共8页
Nanjing Journal of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