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认为: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坚持实践标准就是坚持生产力标准,就是坚持三个有利于"标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实践证明,股份制是一条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有效途径,它促进了国有企业动态效率和比较静态效率的提高;当然,在实施股份制改造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理论和实践上的偏差,必须按实践标准来规范股份制改造,即遵循分类改革的原则,将股份制改造与国有经济的战略性重组、企业的技术改造和加强管理、居民的投资需求及我国特殊的社会文化背景相结合,以确保股份制改造的健康。
出处
《教学与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8年第10期11-14,共4页
Teaching and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