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1514年葡萄牙船队到达我国闽、广沿海后,多行不法,引起明政府的警惕并派兵荡击。葡萄牙官方曾多次要求与中国遣使通商,均遭明政府拒绝。但为高额商业利润的驱使及对中国广大市场的垂涎,葡商仍长期活跃于我国闽、广沿海,从事或合法或非法的贸易活动,并于嘉靖三十二年(1553)贿赂海道副使汪柏,租借虫豪镜澳作居留之地,“岁输课二万金,地租五百两。”虫豪镜澳由此成为葡商的对华贸易基地。但终明之世,葡商寓居虫豪镜澳并未得到明政府的批准,只是民间行为而非政治协议,明政府对虫豪镜澳仍行使着绝对主权,包括政治、军事、经济、司法等主权。
出处
《东岳论丛》
CSSCI
1998年第2期5-13,共9页
DongYue Tribu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