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抗日战争时期,一些合资公营矿业企业的生产经营受到各种矛盾和条件的制约,职能部门的设置不合理,因而经营管理出现一些不正常的现象,而独资公营企业管理比较统一,经营效果普遍良好。公营企业对工矿的管理方法主要有6种:租客制、包工制、班组承包制、里外工结合制、雇佣制、按时计工制。也有不少公营矿业企业在管理上比较成功,生产规模逐渐扩大,生产工具和生产技术也较为先进。
出处
《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8年第1期89-95,共7页
Journal of Guangxi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