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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形式化:中国法制现代化的时代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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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律形式化之实质乃是法律权威的确证和法治原则的实现。中国法制现代化是价值理性优先而形式理性为先导的法制变革过程。确立法律形式化目标对于中国现代法制的制度架构、现代法律运作机制的形成、现代法治原则的牢固确立以及现代法律文化的培育等都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价值。
作者 秦国荣
出处 《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8年第1期31-36,共6页 Journal of Nanjing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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