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战争是战国时代的重要特征,军事赏罚制度也应运而生。考诸史实,发现赵国的军事赏罚制度已相当严整完备。以赏、军功爵制和官职升迁为特征的军事奖赏制度以及以斩、免、随坐、鞭、收家、废等为形式的军事刑罚制度相辅而行,互为补充。军事刑罚使人产生畏刑心理,官爵奖赏则是刺激因素。如果赏罚制度执行得当,无疑会激发将士的积极性。而赵国的统治者最终恰恰失败在“赏罚不信”上。
出处
《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8年第3期56-59,69,共5页
Journal of Hebei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