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野史古已有之,到明清已成为小说的组成部分。明清小说野史蔚为壮观,大致分为纪实、传说、神话和幻想四部分,纪实部分的史料价值最高。其可被视为民间历史者,与“官史”、“正史”大是不同。所记述民间的现实的重大和一般的社会问题,为正史所不及,观点更是相悖,如前者反映的科举问题比后者更深刻、更有批判性。小说野史可补正史之阙,可纠正史之讹,具有存在的必然性,是研究历史的资源之一。
出处
《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8年第1期123-130,共8页
Journal of Hebei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